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月1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此《办法》的出台,将提高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均适用上述《办法》。
《办法》中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的一般性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包括: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价,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土地利用战略,规划主要目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等。
《办法》中还提出,根据需要可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提出,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在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村庄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作出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指出,提出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出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各区域协调统筹发展的考虑。强调编制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为了适应农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要求,将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有机结合,体现小规划服务大战略的指导思想。